成都成华区办理排水许可证流程资料
2026-03-20 11:00 44次浏览
在成都办理排水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需规范填写,包括项目名称、编码、污水种类、预处理设施类型等信息,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排水设施总平面图或示意图:应包含雨水、污水管道布置、规格及走向,沉淀池、格栅池、隔油池等污水处理设施的位置和规格,以及与市政管网的接管位置。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证明:提供按规定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相关材料,如施工图纸、竣工报告等。
水质、水量检测报告: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需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有效。
其他材料: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需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证明材料。
涉及排水隐蔽工程的,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建设项目还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地址门牌号证明。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指定的办理窗口,或通过其委托的专门机构提交。
受理与审查
受理: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若材料不全,需补齐补正。
审查:受理后,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和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核查,核实污水排放口设置、预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
审批与颁证
审批: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部分地区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或更短。
颁证:申请人可选择免费邮寄方式或到办理窗口领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后续管理
许可证有效期: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排水单位需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变更与重新申请:若排水口数量、位置、排水量、主要污染物项目或浓度等发生变更,需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